抄袭事件 & 贵州事件

asou 发表于 2008-06-30 20:58:55

避嫌的贵州事件。。。。无语!

事件起因:
   某女生,1992年出生,今年高考她后面有个女考生,问她要答案,她不给,6.21号的晚上被她被那个女生叫出去,那女生竟找了几个社会人渣把她先奸后杀,尸体抛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新桥。
   两天后尸体被人发现,警方严密侦察,很快抓到嫌疑人,可仅隔一天,警方就放了那三个罪犯,原因是其中有两个罪犯后台很硬,那个教唆强奸杀人的女生,竟是此县县长的侄女。
   事情暴露后,死者的叔叔问派出所讨说法结果被打断脚筋进了瓮安县人民医院!婶婶也被打的牙齿脱落剃了光头关进了派出所。死者的父母就一直在西门河桥边的事发地守着那副装着女儿尸体的冰棺,无能为力!事发至今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女孩的尸体还一直放在现场! 有人反应说公安局曾派人要强制处理尸体被群众哄退。
  
  冲突发生:
   开始一群学生拉着横幅为那女生申冤,去政府没找到人,然后去公安局,公安局的拿着那个电棍出来乱打学生,然后就打起来了,学生和群众就把公安局的10多辆车全砸了,后来就把公安局二楼也砸了,然后点了把火把公安局烧了,后来就把那些车烧了,消防队的来灭火,都被打了,消防车也开不进去。
    接着事态无法控制。公安局,县政府,民政局被焚烧。公安局里面的人员被围困无法出来,各地警察纷纷调往瓮安县。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